为严厉打击节日期间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行为,2月23日晚,县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及县公安局联合开展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沁园春广场、东征广场等地的销售摊位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及孔明灯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对不按规定经营的经营者和孔明灯点放者进行安全教育,耐心讲解其中的安全隐患和危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指出并督促立即整改,确保禁燃禁点禁堆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将持续至本月27日。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视情况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李 伟)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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