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炮”引发田间火灾,中阳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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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九,开工上班的好日子,为图吉利,经商做生意、长途跑运输的朋友都喜欢在开工当天燃放烟花爆竹讨个好彩头,而今年的大年初九,在全省禁燃烟花爆竹的大背景下,中阳县金罗镇的个体运输司机的任某,却因为“开门炮”引发田间火灾被行政处罚。

2021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初九,中阳县公安局金罗派出所按照中阳县委、政府和公安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例行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宣传、巡线检查等各项工作。下午16时许,当民警巡逻至金罗镇道棠村时,发现340省道道棠村段路基下的一片耕地着火。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周围群众,合力开展扑救工作,经过一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

随即,民警对起火原因进行了勘查,发现离起火点不远处有烟花残骸以及满地的鞭炮纸屑。走访周边群众,民警了解到金罗镇道棠村个体运输司机任某在起火前燃放了开门鞭炮。在固定证据后,民警依法传唤任某至派出所询问,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自述其知道省市县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因存在侥幸心理,为祈愿新年生意能够红红火火,想在出车当天放个开门炮,讨个好彩头,本以为一两分钟就燃放完毕,不会被公安机关发现,没想到引发火灾被民警抓个正着。任某在接受调查时说:“本想图一个吉利,虽然知道燃放烟花可能引起着火的,总想着这事情不会落在我的头上。”一时的侥幸心理,最终造成了财产损失。

目前,任某因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已被中阳县公安局金罗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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