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市物业管理体制相对落后,造成物管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在市人大三届八次会议召开前,市人大代表刘生荣走访了一些小区居民住户,结合实际情况对目前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刘生荣代表介绍说,目前,全市有部分小区物业未进行招投标竞争,各项规章制度与条款由物业公司单方制定,因此一旦出现问题,容易造成矛盾纠纷。同时,由于一些物业公司,服务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泊,导致部分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不规范、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对此,刘生荣建议,应当要规范物业公司招投标程序,引入竞争机制,真正做到建管分离。要鼓励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自身的积极作用,按照我市行业标准,制定周密合理的小区评估制度,细化物业服务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增加物业管理规范的透明度和实际可操作性。由业主委员会自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聘用法律顾问组建物业管理仲裁委员会,及时处理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物管意识和公共参与精神。住房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督促物管公司强化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物业公司整体服务水平。(记者 刘子璇 通讯员 严晓声)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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