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建立“十大体系”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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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从源头上坚决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涉及人数和金额比上年明显下降,省政府治欠领导小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中,在2018年、2019年被评为优秀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被评为优秀,受到省政府的肯定和表扬。

我市主要采取十项措施:一是完善了政策宣传贯彻体系。开展对《条例》的宣传,在《吕梁日报》两次全文登载,在农民工聚集的场所、路段张贴宣传海报,在工地把宣传资料送到农民工手中共3万多册,对治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线上线下培训,提高了把握和执行《条例》的能力;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各项制度全覆盖的宣传,对我市出台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征缴使用办法》等进行具体操作实施的讲解,使“五项制度”深入人心;开展对欠薪源头治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把省《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关于抓紧做好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工资问题的通知》《关于抓紧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政府欠款偿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制定成具体办法装订成册下发给在建工程项目,使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融汇贯通。

二是强化了根治欠薪制度体系。从2020年10月29日起,省治欠办对我市列入全省全口径台账中的120户在建工程项目根治欠薪“五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使用劳动计酬手册,完善了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记录,基本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全覆盖;所有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由建设单位按期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户单独拨付人工费用,基本实现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全覆盖;由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按月直接发放工资,基本实现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全覆盖。

三是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体系。设立农民工投诉接待场所,大部分县分设信访大厅、受理登记窗口、问询笔录室,增添安全门禁系统、人脸抓拍加实名认证系统、保安维权秩序等设施设备;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工地悬挂了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电话横幅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手机号码横幅,在市人社部门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布欠薪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手机号码并确保24小时畅通;下发平台欠薪线索,安排专人负责,并要求责任单位及时处理。2020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72件,其中立案处理24件、涉及农民工398人、金额585.30万元,协调处理136件、涉及农民工1190人、金额1375.99万元,结案率达100%。

四是加强了源头治理信用体系。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使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支付行为,全市各级政府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起新的拖欠工资问题;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认定推送工作,市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收集惩戒效果,2020年共对29户用人单位和个人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共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推送“黑名单”信息24条,联合惩戒信息24条;加强司法联动机制,建立重大案件分级督办制度,全市公安机关专门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共受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欠薪案件18件。

五是建立了突出问题解决体系。组织安排2020年全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84户,其中建筑施工企业65户;检查在建项目45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8个、国企项目7个、政府和社会合资项目4个。对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进行专门督办,对检查情况、处理处罚信息和案件督办欠薪案件信息全部建立工作台账,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摸清本行业、本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底数、建立项目台账、实行动态更新。专项行动中,共对各类用人单位和在建项目下达整改指令28份,查处欠薪案件43起,为487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543.37万元。

六是形成了“三个清零”工作体系。明确案发地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清零的第一责任人,在确保案件发生数持续下降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案件解决效率,简化工作流程,缩减案件清零期限,市级政府负清零督办责任;对陈案积案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个明确包案领导和办理责任人;对新发生的欠薪举报投诉,由属地县级监管责任人当天核实当天解决、问题不过夜,不能解决的先行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再由政府对拖欠方实施追缴,不属于欠薪的由属地政府包干稳定责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是严格了属地监管责任体系。按照省治欠办要求制定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有全面系统的考核项目,有严格认真的考核标准,有受奖必加分、受罚必减分的办法,对于发生重大事故或越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票否决,从制度上督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落实,使我市在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一直走在前列。

八是拓宽了有序外出就业体系。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参与,克服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影响,为农民工开展线上服务;通过“点对点”服务,保障农民工返岗复工;与有关部门配合,为农民工寻找外出就业岗位。2020年春节后通过“点对点”方式,全市累计组织专列、专车126车次,共计输出6万余人,其中省内达4.8万人,跨省超1.2万人。

九是创新了联合办理案件体系。各县(市、区)成立分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平时每月举行一次例会、“两节”期间每周举行一次例会制度,共同研究解决疑难案件,使历史陈案积案大部分得到解决。

十是规范了欠薪案件督办体系。把部省转办、督办和政府工程、反复越级上访及其他复杂欠薪列为重点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交办,采取查欠薪案件、查五项制度落实、查资质手续“一案三查”的办法对项目制度落实不到位、资质手续不完善的要求立即停工整改。(赵秉昌)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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