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徐栋)4月14日晚,交口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开展酒驾夜查行动,连续查处三起酒后驾车。
案例一:民警在龙泉街一广场新华书店门口路段拦截一辆黑色轿车晋J****3,经呼气式酒精快测仪检测发现,司机张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张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民警在云梦街煤炭局门口路段查获一辆白色小轿车晋J****3,对司机张某某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张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民警在云梦街五麟小区门口路段检查一辆越野车时发现司机张某某有酒后驾车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快测仪检测,发现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1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张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的处罚。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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