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19日,吕梁市累计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反映问题共12批124件。其中,实际案件66件,重复举报案件58件,重复率46.8%。共涉及大气15件、水12件、土壤18件、噪声21件、生态12件、综合污染31件,其它12件。58个案件中需重点关注的18件。
对转办的生态环境问题,我市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全部移交相关县(市、区)和相关市直单位办理,4月19日,6批共65件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已按规定要求全部办结上报并公示,总体办结率为100%。(记者 冯凯治)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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