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至22日,我市累计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反映问题共16批184件,其中,实际案件93件,重复举报案件115件,重复率62.8%。共涉及大气28件、水19件、土壤23件、噪声25件、生态19件、综合污染51件,其它18件。93个案件中需重点关注的有19件。
对转办的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我市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全部移交相关县(区)和有关市直单位办理,截至4月24日,按规定时间上报的1-11批群众反映问题共111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吕梁市协调联络组已全部办结上报并公示,总体办结率为100%。 (记者 冯凯治)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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