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交警给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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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学生家长和老师们:

自美团和青桔两家共享单车公司入驻石楼县城以来,在方便部分群众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单车随处乱停乱放,占用车辆停车位,未成年孩子放学放假后肆意骑行,甚至闯红灯、多人乘坐、逆行、随意变道、嬉戏打闹等安全乱象。

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由于未成年孩子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一旦不能采取正确的处置方式,极易发生事故甚至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4月11日,月亮湾广场就发生了一起15岁孩子骑电动单车撞伤年逾古稀老者的交通事故。

为避免石楼县再次发生未成年学生骑乘共享单车的交通事故,石楼交警已经约谈通报有关公司,要求他们尽快在单车醒目位置张贴严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乘的警示标志,同时郑重提醒各位家长履行好监护义务,各个学校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第一,不要给未成年孩子提供可以扫码的智能手机;第二,教育孩子不要乘坐他人驾驶的共享单车,单车只能一人骑乘,不能超员;第三,一定要慎重为孩子选择代步工具,切勿盲目攀比为孩子购买电动车甚至摩托车;第四,学校应该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教育未成年学生不要骑乘共享单车或其他电动车。第五,交警大队将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未成年人骑乘共享单车和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顿,并对有关家长进行训诫教育,通报有违法行为孩子所在班级、学校。

石楼交警谆谆告诫:车多路窄隐患多,孩子安全非小事。为了孩子,请大家立即行动起来!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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