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交警查获一起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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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张利锋 赵伟)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好保民生、保安全各项工作措施,方山交警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转化为各项交管工作服务群众的动力,不断发扬能吃苦、能战斗、能担当的工作作风,结合“减量控大”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环节,攻坚重点部位,调整工作重心。大队组织警力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马坊中队在方山县城方正南街开展酒驾醉驾巡逻整治,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J1***5的小型别克轿车在路遇交警查车时,突然停在路边意欲掉头驶离,存在可疑,民警急忙快步走到其车跟前将其拦停,就在驾驶人打开车门的一瞬间,一股酒味从车内散发出来,询问驾驶人是否喝酒,其摇头表示没有喝酒。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0.4mg/100ml,存在饮酒驾驶违法行为;进一步查询中,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曾于2018年5月26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方山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处罚过,存在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了解其违法行为后,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故案例给他讲解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使王某深受教育,懊悔不已。

根据相关规定,方山县交警大队对王某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方山交警提示:由于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饮酒量、酒水种类等不同,体内酒精分解代谢的时间也各不相同;而最为稳妥的办法是:只要喝了酒,至少要等24小时后再驾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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