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加强改进人大工作,持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刘振国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把握人大工作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铺开,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
刘振国指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安排部署,联系吕梁实际,吕梁人大工作应从四方面努力: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在“深入”上做文章。要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入研究贯彻党的决策意图,坚定不移扛起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美丽幸福吕梁建设的历史使命。二是立法工作要在“质量”上下功夫。要在提高立法质量上再接再厉,在法规检查上持续深入,对出台的法规进行全方位“体检”。三是监督调研要在“持续”上求实效。要通过科技求实效、改善方式谋实效、结果导向出实效,以钉钉子精神做好监督工作。四是发挥代表作用要在“更好”上花力气。要深化拓展“领导干部+人大代表+联络站+社区治理”模式,完善代表履职考核、通报、激励机制,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全面提高代表履职荣誉感。
刘振国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出台法规的执法检查,制度化加强与市人大的立法交流,将代表进联络站接待群众汇聚民意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更好发挥代表在基层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刘振国表示,将及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更大的决心与信心持续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与能力。(记者 李雅萍)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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