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征收下楼桥社区、车家湾村集体土地的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启动征收田家会街道办下楼桥社区、车家湾村集体土地0.4001公顷,拟用于商业服务业建设项目,已纳入吕梁市成片开发范围,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街道办):田家会街道办
二、被征地村(居)民委员会:下楼桥社区居委会、车家湾村村委会
三、权属状况:下楼桥社区、车家湾村集体土地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
位置:下楼桥村,滨河北路以东
面积:0.4001公顷
范围:(后附:用地范围略图)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牵头单位: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离石区人民政府
2.调查单位:田家会街道办、离石区农经中心、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下楼桥社区居委、车家湾村村委
3.调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4.调查地点:下楼桥社区、车家湾村
5.调查程序: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下楼桥社区、车家湾村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由田家会街道办、离石区农经中心、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组织下楼桥社区居委、车家湾村村委实地调查,核实被征地农户详细情况,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6.调查参加人员:田家会街道办、离石区农经中心、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地块负责人、下楼桥社区和车家湾村村委相关负责人及相关权利人。
八、相关要求: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的时间,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未如期办理土地现状调查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结果为准。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相互转告。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所发生的一切抢栽、抢建、抢种现象,按规定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浩伟 联系电话:18535819322
席良全 联系电话:18035809708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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