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河长制工作,持续改善河道周边生态环境,消除安全隐患,5月23日,李家湾乡联合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乡镇派出所开展河道违章建筑整治行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侵占河道的一处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日前,水利部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发现南川河李家湾乡韩家坡段河道旁存在影响行洪的违章建筑,接到反馈通知后,李家湾乡人民政府对该建筑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事后,违章建筑仍未被拆除清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条、《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64条规定,李家湾乡政府决定对该河道违建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为稳妥做好拆除和清理工作,提高拆违清障效率,李家湾乡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组织执法人员30余名,出动挖机、渣土车等施工机械,对河道违建进行拆除,整个拆除清理工作过程平稳,现场秩序井然。(柳林融媒记者:刘涛)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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