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履行疫情防控
个人主动报备责任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呈现出多点散发、突然暴发、局部聚集等特点,内蒙古、新疆等地疫情持续发酵,我省太原、大同、朔州、晋中、临汾等地市相继出现初筛阳性病例,吕梁市外防输入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做好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吕返吕人员,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或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
二、接到协查电话、短信提醒和健康码被赋黄码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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