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吕梁市区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申请调整供热价格的函》收悉。经市政府[2023]3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适当调整吕梁市区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吕梁市区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以使用面积计费,由3.2元/平方米·月调整为4元/平方米·月。
二、对实行“两部制热价”的居民用户,基本热价由0.96元/平方米·月调整为1.2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计费),计量热价由0.0986元/千瓦时调整为0.1232元/千瓦时。
对实行“两部制热价”的居民用户,先按现行面积热价预收热费。供暖期结束后,按照“两部制热价”计算,实际热费高于按现行面积热价预收热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补收;低于按现行面积热价预收热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退还给用户。
三、对市区低收入群众中的特困户,继续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实行冬季取暖供热费补贴。
四、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加强供热企业管理,提高供热服务水平,实现提价提质,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23年冬季供暖期起执行。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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