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吹哨人”举报制度的通知
各专班、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应急管理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和《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公布安全生产“吹哨人”举报电话:0358-3398045,举报邮箱:llcsgljawb@163.com。
二、各企事业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公示粘贴我局“吹哨人”举报电话、邮箱和举报标语等信息,发动一线职工及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三、局安委办收到举报后要立即会同4个专班(供热管理专班、市政管理专班、园林管理专班、环境管理专班)进行评估分析,根据举报问题所属行业由相应专班跟踪督促整改。
四、各专班要及时对举报信息进行处置整改,建立“吹哨人”举报问题隐患台账,形成举报问题隐患三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动态清零。
五、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保密“吹哨人”个人信息,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吹哨人”举报制度有利于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有助于建立诚信的安全生产文化,各专班、各企事业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吹哨人”举报制度。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安委办(代章)
2024年1月2日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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