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2024年2月1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康凤琴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韩永剑同志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史俊生同志任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范宏泽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郝冬冬同志任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剑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路文文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魏柏林同志任县应急减灾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建云同志任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丁旺林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牛青山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林权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艳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牛 犇同志任县社会工作联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华荣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崔志红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晋芳同志任县审计专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鹏飞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职时间从2022年12月算起;
魏云林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职时间从2022年12月算起。
决定免去:
樊朝生同志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杨剑峰同志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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