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关于康凤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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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2024年2月1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康凤琴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韩永剑同志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史俊生同志任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范宏泽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郝冬冬同志任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剑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路文文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魏柏林同志任县应急减灾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建云同志任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丁旺林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牛青山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林权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艳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牛 犇同志任县社会工作联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华荣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崔志红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晋芳同志任县审计专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鹏飞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职时间从2022年12月算起;

魏云林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职时间从2022年12月算起。

决定免去:

樊朝生同志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杨剑峰同志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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