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军渡中队民警在沿黄公路20公里100米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安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陕KAR3**的小型汽车存在超过核定人数情况。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民警依法对其超员20%的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对于超员,不少驾驶人认为,距离不远的话挤一挤就过去了,却忽略了其中的危险。柳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平安第一,“挤”进去的是隐患,“超”出来的是危险。驾乘车辆,人数一个都不能多;行车上路,安全一点也不能少,为了您与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超员驾驶。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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