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美团、哈罗、青桔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
根据《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退出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要求,对现有市区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按照各自签订落地经营协议期限截止,要求有序自行收回各自共享电动自行车退出市场,并携带相关手续到吕梁电动自行车服务中心办理注销业务。
此前我中心已多次通知各企业携带相关手续到我中心办理号牌注销相关事宜,但各企业均未前来办理。限上述三家企业于 2024年10月15日前到我中心办理号牌注销相关事宜,逾期将公告号牌作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
吕梁电动自行车服务中心
2024年 10月 12日
[编辑:梁燕则]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
聚焦吕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