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解除吕梁市14家定点
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县(市、区)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解除1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3家、零售药店11家)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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