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无证醉驾!男子侥幸上路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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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二中队民警在汾平线北廓村路段执勤时,察觉到一辆蓝色宗申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牌号:晋 JS***5)行驶轨迹异常。上前检查后,发现驾驶员张某元身上散发着浓重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高达 119mg/100ml,张某元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张某元此前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日中午,他在村内饮酒后驾车,途中不慎撞到树上。令人惊讶的是,张某元并未意识到危险,在撞树后仍继续驾车前往汾平路,打算寻找地方维修车辆。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汾阳市人民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张某元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 147.75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汾阳市公安局经审查认定,张某元的行为虽构成危险驾驶,但情节显著轻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不予刑事立案。不过,张某元并不会因此逃脱法律制裁,他仍将面临 13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均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蕴含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然而,仍有部分人罔顾交通法律法规,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需要明确的是,一旦实施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者面临的将不仅仅是罚款与扣分,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公安机关执法,处罚绝非目的,“防事故、除隐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才是公安机关始终坚守的初衷。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身安全与家庭幸福,切勿以身试法。不要因一次无证驾驶、一次酒驾醉驾、一次闯红灯、一次逆行…… 而付出生命、财产受损或失去自由的惨痛代价。(山西吕梁交警)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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