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人民医院关于招聘护理人员的公告》及《吕梁市人民医院关于招聘护理人才面试的公告》,按程序于2025年3月22日组织了面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于当日在考点门口张榜公示。经研究,现将拟录用对象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共35名(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早上6:30。
集中地点:吕梁学院南门。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红底彩照)、《面试通知书》按时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高脂肪、含糖量高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5.女性考生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生理期过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再进行该项目的检查;
6.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8.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因其他原因形成的岗位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358-2279017
附件:《护理人员拟聘用及体检名单》
吕梁市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组
202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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