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对吕梁市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进行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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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5月13日,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级监察专员胡创业为组长的省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一行,就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对我市开展专项督察,并召开沟通见面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广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副市长杨巨才、尉文龙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部门,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交口县人民政府县(市)长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督察组指出,开展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次督察主要围绕六个方面展开,一是全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暨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全省黄河(汾河)流域及其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落实情况;三是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2020年涉水整改项目推进情况;四是黄河(汾河)流域违法排污专项执法行动反馈问题整改清零情况;五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六是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希望吕梁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以高度的责任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次督察工作有序推进。

副市长杨巨才向督察组汇报吕梁市开展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中指出近年来,吕梁市坚持科学治理、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切实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加快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强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稳步改善。

市委副书记张广勇在表态发言中指出,省委、省政府对吕梁市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开展专项督察,是对吕梁市加强汾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指导和督促,吕梁市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决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切实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5月12日于太原考察调研时提出,治理汾河,不仅关系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也关系太原乃至山西历史文化传承。吕梁市必将以最大决心、最严举措,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站在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意识,确保今年6月底前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体全面退出劣V类,12月份黄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全面退出劣V类。二是工作配合到位。吕梁市将全力配合督察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进行。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制定工作台账,细化整改方案。实行对账销号,分级、分类、分段进行整改,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坚持零容忍、动真格,严肃问责,坚决追责。三是整改落实到位。狠抓“河长制”责任落实,加大市污水处理厂新改建等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着力增强生态补水能力,统筹推进汾河水污染治理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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