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2019年9月23日21时01分,石楼交警在县城十字街路查时,发现晋A958XX号小型轿车行迹异常,立即指引其靠边停车。该车驾驶员周某浑身酒味,民警现场对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周某拒不配合。询问其驾驶证,周某含糊回答说有,未随身携带。
民警将其带往医院抽血化验,后带到交警大队对其进行信息核查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周某才开始配合民警工作。经公安网信息核查,发现周某于2017年饮酒驾驶被离石交警处罚,未及时处理违章,驾证目前仍在暂扣状态。血液化验结果周某的酒精含量为92.39mg1/100ml,属醉酒驾驶。
等待周某的将是“危险驾驶”罪,不仅要被吊销驾证、处以拘役,还要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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