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周昱丽 通讯员 王子禄)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要求,2019年10月1日起,山西省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
据介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是指消防救援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消防监管领域,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的核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上级督办核查等其他监督检查外,所有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近年来,我省市场主体大量增长,目前已超过250.7万户,其中企业有75.3万户,监管对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过去常用的“巡查制”“地毯式”监管和“人海”战术已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建立更加科学的监管机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何企业都有被抽中的可能,不存在选择性检查;对违法失信企业公示公开,实施部门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企业对监管有敬畏之心、不敢心存侥幸,始终保持自我约束、守法经营。同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利于保障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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