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9月29日22时55分,石楼城区中队民警在十字街执勤,检查到任某某驾驶的晋JEBXXX车。民警欲对任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任某再三不配合。
几经沟通,检测到他的酒精含量为212mg/100ml,民警马上带他去县人民医院做抽血取样。经民警在公安网查询,得知任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任某驾驶的晋JEBXXX车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属于报废车辆。
经司法鉴定中心对任某的血液进行鉴定,确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8mg/100ml。任某属于醉酒驾驶。任某醉酒驾驶车辆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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