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交警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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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李旅、郝宇斌) 2019年9月29日晚,交城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新开路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21时50分左右发现晋AE6***小型轿车驾驶人马某某(女)有酒后驾驶嫌疑,随即将马某某带往中队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马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9月29日21时许,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岭中队民警在北环路与新开北路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发现晋ALMXXX号小型轿车行迹可疑。经查,驾驶人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2mg/100ml。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遂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晋某进行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城交警提示:国庆假日期间,亲朋聚会、婚礼庆典增多,请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有酒莫劝开车人,隔夜酒驾也违法。交警部门将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严查严打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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