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10月22日,高某驾驶晋J号车牌、冀GUJ**挂号货车,沿209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中阳县段家庄546KM+400M处时,与反向由马某驾驶的晋A***TJ号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面包车驾驶员马某和两名乘车人三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剖析:高某和马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都未靠右侧通行,造成此事故。
违法行为:高某和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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