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长期以来,货车超载一直是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毒瘤,无数的前车之鉴告诉我们,货车超载行驶等同于载“祸”行驶,危害不言而喻。但是,有个别驾驶员依然心存侥幸超载运输,置自己和他人安全于不顾。近日,汾阳交警查获一辆超载货运车辆。
案发当日12时30分许,汾阳市交警大队综合整治组民警在阳休线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KU5**陕汽牌重型自卸半挂车涉嫌超载。民警随即对该车实行交通管控,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经过磅称,这辆核载49吨的货车,实际载货居然重达71.28吨多,超载比例超过45%。这种车辆上路无异于一颗 “移动炸弹”,随时可能危及驾驶人及他人安全。
案件核实清楚后,该车驾驶人杜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杜某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将该车移交汾阳治超办进行进一步处理。
在此,汾阳交警提醒大家,超载不仅会极大削弱车辆的安全性能,也会对公路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从而给安全出行埋下隐患。“驾车如驾虎”,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切勿超载行驶。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
聚焦吕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