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为全力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五大行动”交通安全攻坚行动,11月30日,岚县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组织警力在县城街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16时01分许,驾驶人温某某驾驶还没上牌的新小轿车,在送孩子上学途中,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经检查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查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对温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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