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酒驾、无证驾驶是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的主要根源,社会危害性极大。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中阳交警再次掀起酒驾违法行为整治高潮,坚决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11月30日,中阳交警大队金罗中队民警在辖区公路例行检查时,对驾驶人王某驾驶的一辆微型客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王某目光躲闪,并不愿意配合检查,民警遂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检测发现驾驶人王某酒精含量为62mg/100ml,涉嫌酒驾,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发现王某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因王某涉嫌酒驾、无证驾驶,交警对其违法行为当场开具了罚单进行了处罚。
在同日晚上,金罗中队在金罗大桥东查处到郭某饮酒后驾驶晋J0P***小型轿车,经检测王某酒精含量为46mg/100ml。
中阳交警提示:饮酒伤身,酒后驾车更是有巨大的安全隐患。请大家牢记:酒后驾车、害人害己!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切莫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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