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吕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吕梁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吕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归集使用计划、吕梁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设8个科,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263人,其中,在编97人,非在编16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92家,实缴单位3646家,净增单位215家;新开户职工18782人,实缴职工195279 人,净增职工14742人;缴存额27.87亿元,同比增长34.7%。2019年末,缴存总额155.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82%;缴存余额7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1.7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5家。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9.83亿元,同比增长36.2%,占当年缴存额的35.24%,比上年增加0.39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80.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6%。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26笔3.6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1.86%、21.84%。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3.34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0207笔42.14亿元,贷款余额23.4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74%、 9.48%、 1.3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1.34%,比上年末减少9.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1家。
(四)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1.97亿
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8亿元,1年以上定期49.88亿元,协定存款1.28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1.34%,比上年末减少9.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3909.31万元,同比增长115.79%。存款利息16325.1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7539.19万元,其他4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9174.36万元,同比增长77.8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775.5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97.17万元,其他1.6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4734.95万元,同比增长148.78%。增值收益率2.25%,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840.9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18.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4175.58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89.5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9.63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333.8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560.4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 年,管理费用支出1718.4万元,同比下降0.35%。其中,人员经费989.51万元,公用经费 669.89万元,专项经费5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515万元,逾期率6.4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8840.97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333.8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13.77%,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4.69%。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27%、8.17%和34.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8.47%,国有企业占8.1%,城镇集体企业占0.38%,外商投资企业占0.2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6%,其他占8.0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国有企业占 18.75%,城镇集体企业占0.66%,外商投资企业占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4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3%,其他占9.97%;中、低收入占99.93%,高收入占0.0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9.85%,国有企业占38.31%,城镇集体企业占0.25%,外商投资企业占 0.1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7.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4%,其他占13.51%;中、低收入占 99.38%,高收入占0.62%。
(二)提取业务:2019 年,44804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9.8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68.9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2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16%,租赁住房占41.39%,其他占0.1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31.0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7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2%,其他占6.3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6%,高收入占0.0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9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1.02%,比上年末减少 3.2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758.3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0.84%,90-144(含)平方米占68.29%,144平方米以上占 20.87%。购买新房占79.93%,购买二手房占6.66%,其他占13.4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1.1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8.8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5.04 %,30岁-40岁(含)占53.2%,40岁-50岁(含)占16.61%,50岁以上占5.15%;首次申请贷款占96.9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3.02%;中、低收入占100%。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7笔618万元。 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15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12828.11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37.38 %,比上年减少10.8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19年新增中国银行吕梁市分行营业部为我中心受委托
办理缴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取消了建行吕梁城建支行为我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资格。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19年,我中心缴存基数上限为16247元,下限为1400元,比例为5%--12%之间,由单位自主决定。加大了按月缴存政策的贯彻力度,之前按年、按季缴存的部分单位,我中心通过各种措施,加大规范力度,通过电话、上门等手段与单位协调,获得了极好的效果。系统自动匹配工作也取得较好的成效,市直单位的自动匹配率在年底时已经达到70%以上。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进度,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贷能力,减轻贷款职工还款负担,方便职工办理业务,我中心开通了贷款职工“公积金逐月冲还贷业务”。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单职工最高60万元;授权各县(市、区)管理部审批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开展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调研。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19年,个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及当年归集存款利率执行标准为:一年定期利率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为: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利率为2.75%,贷款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一是中心整体进驻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中心于9月26日正式入驻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不仅大大改善了办公环境,而且增加了服务窗口,委托银行全部入驻,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开通吕梁公积金支付宝城市服务。2019年,吕梁公积金支付宝城市服务上线运行,利用支付宝“人脸识别技术”实现了“刷脸”认证免密登录公积金账户及贷款查询等多项智能便捷服务功能。三是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我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及住房公积金APP于2019年12月上线试运行,目前,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离退休提取及按月冲还贷等业务,着力打造吕梁特色的“足不出户的公积金”、“指尖上的公积金”。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2019年,中心先后完成了住房公积金部级数据接入及省级数据互联共享平台接入(一期),我市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投入运行后,可为我市缴存职工及时提供异地公积金信息核查、异地公积金转移、异地公积金贷款等服务,有效解决了缴存职工办理相关业务时,在异地和银行之间来回跑的烦心事、操心事。目前,省级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三晋通公积金APP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19年度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优秀单位”;被临县县委、县政府评为“2019年度驻村帮扶先进单位”等。薛林娥2019年获吕梁市直“优秀共产党员”、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火炬手”。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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