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召开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实名购销管理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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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张晋忠)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局要求,4月10日,柳林县公安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县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手机APP实名购销”工作会,全县14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店主、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负责人、17家派出所监管民警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就2019年柳林县“2.02”暴恐案及“2.08”爆炸案后烟花爆竹经营环境进行分析,并就烟花爆竹零售店在使用手机APP实名购销及存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通报,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现场与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

会议要求,烟花爆竹经营店必须严格落实实名购销登记制度,利用手机APP进行实名人脸识别,并同时进行纸质登记方可销售,发现可疑人员、劣迹行为人员在购买烟花爆竹时,禁止销售,同时对可疑人员的情况进行报告,派出所民警通过登记表进行回访;烟花爆竹经营店实行专店销售、专人销售,不得与其他商品同店经营销售;烟花爆竹零售店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明显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烟花爆竹只能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批发业务,严禁销售私自从外地贩运的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箱数,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禁品。

会议强调,派出所民警要不定期对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

此次会议,加强了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实名购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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