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振国出席会议。副主任孙晋军主持会议。副主任卫成印、郭卫民、刘凯,秘书长刘雁斌及委员3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副市长尉文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鸿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刘振国指出,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担当意识,站在对党忠诚、为民尽责的高度,以极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周密谋划,精心准备,反复演练会议流程,严肃会议纪律,认真组织会前调研视察工作,落细落实大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强化市县联动,通力协作,团结一致,为市人代会的顺利举行打好坚实基础。(记者 刘小宇)
吕梁日报
[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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