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崔雪娇)3月19日晚,汾阳市辖区发生了一起小汽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因事故致伤的马某因家庭贫困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在一家人一筹莫展之际,汾阳交警大队雪中送炭,把“救命钱”送到了马某家属手中。
事发当日21时38分许,向某驾驶车牌号为晋JT66**的小型轿车,沿国道307线由西向东行驶,与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的行人马某发生碰撞,致使马某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马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由于马某及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方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正当马某家人束手无策时,汾阳交警及时为其提供了帮助。
“时间就是生命”,针对马某的家庭情况和身体状况,汾阳交警大队事故股民警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了认定和初审。经过调查,初步判定此事故符合《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垫付情形。案件确定后,民警帮助王某家属完善了书面申请,为伤者开具了《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并主动与汾阳市社会救助基金工作站——中国人寿财险汾阳市支公司取得联系,对案件经过进行了陈述。
中国人寿财险汾阳市支公司收到垫付通知书后,迅速受理、审核,启动救助服务流程,最终于2020年4月9日向马某家属支付救助基金款项39000元,有效缓解了受害者家庭的燃眉之急。
对于汾阳交警大队的帮助,马某家属非常感动。他们感谢政府出台了这项惠民政策,也感谢救助基金在关键时刻解危救困,雪中送炭。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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