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据实际情况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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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刚刚发布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调研、评估老旧住宅小区车位情况,6月底前建立基本台账。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同时,通过简化停车场办理程序等方式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

结合老旧小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建成年代、周边环境等方面情况,各市、县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6月底前,建立老旧住宅小区基本台账,制订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年内每个街办(乡镇)至少完成1个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治理任务。

各市、县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的审批部门,督促管理经营单位,对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属地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记者 何宝国)

太原晚报

[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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