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公安交警交警曝光2起醉酒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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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遏制因酒后驾驶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吕梁兴县交警集中警力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促使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养成了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但还是有一些驾驶员仍在酒后甚至醉酒驾驶,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现曝光两起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0年5月23日晚22时许,胡某驾驶一辆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沿西肖线由北向南行驶至福临嘉苑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当场查获,民警怀疑胡某酒后驾驶,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胡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

2020年6月6日晚22时8分左右,奥某驾驶一辆无号牌大运牌两轮摩托车,沿蔚汾北路北湾国际出发由东向西行驶至草架湾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当场查获,民警怀疑奥某酒后驾驶,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奥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奥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吕梁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是性质严重且令人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兴县交警在这里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开车上路请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拒绝酒驾!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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