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七分钟的庭审速裁认罪又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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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王俊鹏)“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6月12日上午9点40分,交城县人民法院,随着法锤敲下,由交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爱萍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当庭宣判,整个庭审仅7分钟。这是交城首例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依法通知值班律师为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进行释法说理,确保了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同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6月10日上午9点,交城县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起诉至交城县人民法院,并建议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6月12日上午9时33分该案开庭审理,从起诉到开庭仅用时三天。法庭上,交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爱萍、被告人张某以及辩护律师出席庭审。法庭上,法官在对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反复确认、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后,庭审直接进入了最后陈述环节。随后,法锤敲响,本案当庭宣判——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法庭予以支持。从开庭到宣判,整个过程,仅7分钟。

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是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恢复性司法理念、协商性司法理念、程序分流理念等多种刑事司法理念的融合,大大节省了刑事诉讼的时间成本,进一步推动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高了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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