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着力推进“四大工程”夯实稳定脱贫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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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兴县县委、县政府着力推进易地搬迁、生态脱贫、光伏扶贫、贫困村提升“四大工程”,全面夯实稳定脱贫基础。

一是坚决啃下易地搬迁硬骨头。统筹推进“六环联动”,利用新村旧村两种资源,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十三五”期间,全县搬迁人口总规模4475户14819人,整自然村搬迁175个,整自然村搬迁数全省最多。其中,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62户10572人,同步搬迁一般农户1313户4247人。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方法,全县建设集中安置点19个(县城6个、乡镇13个),量身定制楼盘和户型,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安置3047户10530人,已全部搬迁入住;分散安置1428户4289人,全部落实政策补助。做到全面兑现易地搬迁补助政策,严守人均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两条红线”;出台入住奖励政策,对分房到户按时间节点搬迁入住的搬迁户,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夯实后续增收基础;实现整村搬迁村退耕还林、光伏收益、技能培训“三个全覆盖”,整村搬迁村25度以上耕地全部退耕,荒山荒坡生态绿化,实现人退绿进、村出林入;整村搬迁村跟进光伏扶贫,实现光伏收益全覆盖;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户,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过技能培训,安排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狠抓拆除复垦;严格“一户一宅、住新拆旧”政策,实行差异化奖补,聘请第三方公司评估拆除补偿,全县启动拆除174个村,复垦79个村1621亩,土地增减挂交易895亩。

二是生态脱贫实现增收增绿双赢。抓住省委省政府实施吕梁山生态修复治理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生态扶贫,推动在“一个战场”上同时打赢脱贫攻坚和生态治理“两场战役”。2017年以来全县完成造林86.43万亩,其中,退耕还林57.5万亩,荒山造林28.93万亩。全县造林绿化面积是“十二五”期间的2.48倍,森林覆盖率由19.1%提高到22%。全县退耕还林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2227户64610人,可兑现政策性补助86250万元,人均3973元;生态建设工程通过议标方式,全部由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实施,带动1.4万余名贫困劳力年人均劳务收入6000元以上;聘用贫困户护林员2869人次,年人平均管护工资6000元;经济林提质增效4万亩,带动7个乡镇34个村受益农户年增收20%以上,实现了脱贫与生态互促、增收与增绿双赢。2017年生态扶贫工作得到山西省人社厅、林业厅表彰。

三是光伏收益成为贫困群众的阳光银行。坚持把光伏扶贫作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破零、深度贫困户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按照“五统一,两到村”的规划(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结算、统一分配、电站收益确权到村、二次分配监管到村),全县建设光伏扶贫电站53座,总规模101.8兆瓦,其中村级电站52座71.8兆瓦、集中式电站1座30兆瓦,2018年全部并网发电,建立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管理等制度。截至2019年底,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累计收益4016万元,291个贫困村分配3161.89万元,村均收益10.87万元;集中式电站结算收益300万元,分配到非贫困村,带动4702户贫困户增收。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村均收益可达23.76万元,通过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可带动11986户贫困群众户均增收4700元。

四是贫困村提升极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行政村路、电、网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全部达标;其中,完成农村村通硬化路820公里,开通村通客运线路41条、农村公交线路5条,行政村全部通宽带,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动力电,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达标361个。按照千人以上村30万元、千人以下村20万元标准,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全部进行了综合整治,收获积极成效。 (张明提)

[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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