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因琐事大打出手 被处罚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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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吕梁市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近日,岚县公安局东村派出所及时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件。

6月22日,在岚县东村镇秀容河畔小区,违法人员刘某某(女,48岁)与邸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后刘某某在邸某某脸上打了一巴掌、并对其右腋窝下进行踢打。

目前,违法人员刘某某已被该局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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