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辛文轩)8月20日下午,石楼交警接到报警称,一辆三轮车与一辆小型汽车在裴沟乡坪底村相撞。
交警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得知,雷某某无证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在倒车途中撞到了张某某驾驶的晋J****1小型面包汽车,两车受损,三轮车车速较慢,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石楼交警认为,当事人雷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之规定,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某无责。
三轮车经常出没在大街小巷,其无牌无证、占道违停、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行为一直是道路交通管理久治不愈的“顽疾”。三轮车本身安全性能较差,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车辆难于控制。一些三轮车驾驶人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很多三轮车没有上户,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其没有保险托底,受害者很难得到经济补偿,对社会危害极大。不少三轮车也缺乏定期维护、检测,车况较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这种情况,石楼交警一方面加大对三轮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方面给每辆三轮车喷涂“违法载人 依法拘留”字样,对驾驶人加大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力度,督促其尽早办证上户,嘱咐其安全上路,文明驾驶。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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