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9月16日,柳林县交警大队民警在307国道柳林超限站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发现驾驶员于某星没有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严厉批评和现场普法教育,驾乘人员充分认识到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主动做了转乘纠正,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最后,民警对于某星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及违法载人行为,做出相应处罚,并在三轮车醒目位置张贴了“违法载人依法拘留”即时贴,于某星同时签订承诺书,保证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不再驾车上路,不再违法载人。
[编辑:梁燕则]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
聚焦吕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