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依法处理一起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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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交口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依法处理一起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人员。

违法人员郭某,曾于2019年2月9日因吸食毒品成瘾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三年,自社区戒毒以来,郭某一直未按规定要求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多次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

交口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社工通过联系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派出所询问下落及联系方式无果,又通过家访等多种渠道寻找,都找不到郭某,此行为已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相关规定。彩虹禁毒社工将郭某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行为上报给交口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于9月25日将其抓获,现场对其尿液检测结果呈阴性,近期无吸毒史,但因郭某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3次以上致使脱管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的相关规定。交口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9月28日,交口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桃红坡派出所、双池派出所民警以及彩虹禁毒社工将郭某送往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此次行动,民警和禁毒社工齐心协力帮助郭某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希望郭某能够彻底戒除毒瘾,达到生理脱毒,心理脱毒,早日回归社会。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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