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辛文轩)截止目前,石楼交警深入全县各乡镇各村委,对1400多辆三轮车喷涂了“禁止拉人 违者拘留”字样,与其车主签订了安全驾驶责任状,并对车主及三轮车信息做了登记。
交警在国庆假期路查路检时,于辖区008乡道查获一起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当场让驾乘人员下车,在做了“三轮车载人危险大”教育后,把搭车人员转运至目的地,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石楼交警再次就三轮车载人的种种危害告知如下,希望广大读者看后记在心里,引以为戒,驾驶三轮车坚决不载人,出行坚决不乘坐三轮车。
三轮车载人的危害:
一、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二、三轮车安全性能差。此类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三、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由于此类车辆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万一在机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四、存在擅自改装、组装车辆或报废车辆从事运输活动的现象。不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测,车况较差,超载、超速、随意掉头、逆向行驶,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群众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造成突出的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等。
[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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