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公众外出消费、走亲访友、宴请聚会、购买节令食品明显增多,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随之增大。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健康与安全,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节日,吕梁市食安办、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
一、食品采购要留心。要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包装破损或有霉渍、污迹的食品;购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适量;购买生鲜食品要确保新鲜;购买食品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二、外出就餐需谨慎。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干净卫生的餐馆就餐。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冷食;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发胃肠道疾病。
三、自制食品要规范。食品原料要洗净,加工用具和食品原料生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烹调时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剩菜剩饭要及时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必须彻底加热;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不食用野蘑菇及病死畜禽肉;不饮用私人酿制的“三无”白酒。
四、虚假宣传要警惕。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要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避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要选择从正规渠道购买,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存正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温馨提示要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温馨提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巡查,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该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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