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刘晨晨)近日,石楼县塔底天天乐超市附近公路两车追尾,无人员受伤。
交警到达现场后,双方驾驶员因事故责任问题争执不下,情绪较为激动。在询问事故发生情况过程中,交警发现驾驶员刘某某浑身散发酒气,疑似酒驾,当即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刘某某酒精含量为22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双方驾驶员情绪激动,拒不配合,交警只好采取强制办法,将他们带至石楼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抽血送检。
据悉,两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前车行驶缓慢,刘某某驾驶后车,因醉酒情绪激动,不愿跟车缓行,头脑一热,就驾车径直撞向前车尾部。事后刘某某特别后悔,不相信那样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连声抱怨是喝酒惹的祸。再怎么解释怎么忏悔,刘某某还是逃脱不了醉驾处罚。
石楼交警提示您:酒后莫驾车,一旦发生事故,必将追悔不已。
[编辑:高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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