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积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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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9日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近来,市医保部门积极学习宣传《条例》,在全系统、医保经办机构、两定医药机构及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做到家喻户晓。

据医保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的出台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为更加有效地实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明确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各相关主体职责,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目前,市医保部门已经多次组织集中学习,市县医保系统各单位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带头讲、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以上率下学。制作了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资料,开展进两定机构、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事业单位的“五进”活动;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利用大众媒体、新闻媒介、微信、抖音等各种新媒体、融媒体等传媒,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还邀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业内专家学者授课,分批分类举办《条例》贯彻实施专题培训,坚持《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与医保监管执法、执法文书规范制作等有机结合,突出法规应用与实战训练。同时策划开展知识竞赛,医保系统局机关、经办机构全体人员及两定医药机构医保管理人员广泛参与,切实增强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记者 穆佳妮)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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