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郝淑平)自柳林县公安局对烟花爆竹实施“五禁”以来,柳林县公安局柳林镇派出所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强化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巡逻宣传烟花爆竹“五禁”,及时消除辖区内安全隐患,为群众营造安全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3月23日中午,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排查工作中发现柳林县穆村镇沙曲村“国平便利店”强某珍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现场查获后将店主强某珍传唤至柳林镇派出所。经询问,强某珍对自己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规定,派出所收缴所有未出售的烟花爆竹,对强某珍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编辑:高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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