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醉酒驾驶摩托车撞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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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徐栋)4月18日晚,郭某某酒后驾驶红色五洋牌无牌二轮摩托车从温泉乡出发回家,途经兴华科技公司门口路段时,将同向步行的宁某某撞伤,随后两人被家人送往医院,民警赶到后对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快测仪进行检测,发现郭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对其抽血后委托山西麟鉴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抽取的血样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为104.79mg/100ml,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民警予以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予以合并罚款500元,暂扣其摩托车的处罚。

交口交警提示:生命无价,酒后禁驾,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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