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岚县召开创建国家文明县城启动仪式,动员全县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力争在2023年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2026年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近年来,岚县把创建文明县城作为提升城市品质的“牛鼻子”,全面做好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明共享、文化繁荣、文物旅游等工作,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先后荣获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中国最美文旅小城、中国避暑养生休闲旅游最佳目的地、全国十佳生态旅游城市、中国最佳康养旅居度假名县、省级文明县城等荣誉称号,为岚县创建国家文明县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推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岚县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制定了《岚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领导组行动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创建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按照“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的原则,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着力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等十二项工作任务方面抓落实求突破。同时,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领导组。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密切配合,整体推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确保创建国家文明县城目标如期实现。(梁海珍 牛燕飞)
[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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