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省政府正式公布了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有371处不可移动文物成功入选。新公布“省保”文物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及石刻等,我市入选30处。
吕梁市此次入选的30处“省保”单位中,包括古遗址2处:石楼县下洼城址、汾阳市巩村古城址,古建筑17处:交城县交城广生院、交城县交城弥陀寺、交城县梁家庄狐侯祠、孝义市小垣西庙、中阳县柏洼山龙泉观、文水县石永市楼、交口县西庄古建筑群、汾阳市演武寿圣寺、汾阳市石家庄天龙庙、汾阳市蔚光年宅院、汾阳市后沟玲珑塔、汾阳市岅峪东岳庙、汾阳市刘家堡关帝庙、汾阳市汾阳南薰楼、汾阳市药师七佛多宝塔、汾阳市东石龙天庙、汾阳市南赵郡佛殿,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处:离石区晋绥军区高级军事会议高家沟旧址、离石区离石烈士楼、离石区战地总动员委员会旧址、中阳县山西枪弹厂旧址、交口县交口红军东征革命遗址、方山县离东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方山县张叔平烈士故居、汾阳市汾阳教会医院旧址、临县晋绥军区第一野战医院前青塘旧址、临县八路军120师指挥部曜头旧址、临县八路军120师医务干部训练队故县旧址。
从文物类型来看,吕梁市第六批“省保”中古遗址占比约6.6%,古建筑占比约76.6%,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占比约36.6%。从地区分布情况来看,我市第六批“省保”中汾阳市12处,占比为40%;离石区、交城县、临县均为3处,占比均为10%;交口县、中阳县、方山县均为2处,占比均约为6%;孝义市、文水县、石楼县均为1处,占比均约3.3%。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公布之际,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要把文物保护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文物事业新局面。与此同时,要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把包括革命文物在内的各类宝贵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要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创新文创产品开发,将文旅产业逐步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推动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王超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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